在泰国开通收银:每台机器都需要 ภ.พ.06 许可
税务与小票 · 2026-10-10 · 阅读约 5 分钟
在泰国已登记 VAT 的店铺,在打印简化税务小票之前,每台收银机都需要 Revenue Department 的许可。这是需要准备的内容。
谁需要许可
在泰国,已登记 VAT 的零售店可以向买方开具简化税务小票(ใบกำกับภาษีอย่างย่อ,常印作“TAX INV (ABB)”),代替完整的税务发票。条件是打印这张小票的收银机,已通过 ภ.พ.06 表格获得 Revenue Department 的许可。许可按机器发放,而不是按店铺。
未登记 VAT 的店铺不需要这项许可,打印不含税的普通小票即可。
申请材料
申请通常需要提供将要打印的小票样本、机器的序列号,以及该机器每日销售报表的样本。在 Lamxo 中,这三样都可以从应用中取得:ABB 小票样本、收银设备编号,以及按机器统计的每日销售报表。
如果您把机器移到其他分店或更换设备,这个变更也需要向 Revenue Department 报告。开设新分店之前,请为此预留时间。
Lamxo 如何把关
对于泰国已登记 VAT 的门店,每台收银设备都必须填写 ภ.พ.06 许可编号后才能销售。没有许可编号的设备无法开始交易,所以未获许可的机器不会打印出任何税务小票。如果买方提出要求,仍然可以开具完整的税务发票。
局限
Lamxo 不会替您办理 ภ.พ.06 许可,也不保证许可会获批;申请由店铺自己向 Revenue Department 提出。本文是依据官方来源 rd.go.th 的一般性概述,不是税务建议。